⒈ 冶炼。
引《元典章·户部八·立洞冶总管府》:“并听诸路洞冶,总管府管领催督,趁时煽炼,无得失误。”清 黄宗羲 《明夷待访录·财计一》:“元 又立提举司,置淘金户,开设金银场,各路听民煽炼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