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《孟子·告子上》:“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。”后因以“熊鱼”比喻难以兼得的事物。
⒈ 后因以“熊鱼”比喻难以兼得的事物。
引《孟子·告子上》:“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。”宋 范成大 《丙午新正书怀》诗之六:“鹏鷃相安无可笑,熊鱼自古不容兼。”明 徐渭 《避暑豁然堂大雨》诗:“百事兼熊鱼,往往非着意。”清 赵翼 《自遣》诗:“熊鱼兼取本天慳,老去尘缘已尽删。”
更新时间: 2024年